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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影厂推出制片人制

1999-06-02 来源:生活时报 夏菁岑 我有话说

本报讯针对电影生产因策划、制片、发行分离而造成的责任不明、整体效益低下的局面,各制片厂纷纷推行由创作人员以风险抵押的方式,承包影片从筹备到推向市场全部运作的电影制片人制。

上影即将开拍的新片《第500个被告》和正在筹备的影片《女人的天空》,是上影人第一次以委托制片人方式生产的影片,在全厂引起强烈反响。上影编剧陆寿均敢为人先,拿出他筹备多年的剧本《第500个被告》,向全厂招标勇于共担责任的导演和制片主任。据了解,《第500个被告》共需资金160万元,上影提供110万元,其余资金由个人筹措,4位主创人员以个人酬金向厂方作风险抵押。影片投入市场后,若厂里回收超过110万元,利润多余部分的80%将归承包的个人。对此,陆寿均表示:无论成功、失败,就算给厂里其他的创作人员提供一点经验。

与上影的情形相同,近年珠影、峨影、西影、永乐影视集团、紫禁城公司等也都纷纷推行电影制片人制。珠影1998年的影片《布拉格有张床》、峨影的《百万彩票》、西影厂艺玛公司的《爱情麻辣烫》、《美丽新世界》、“永乐”正在拍摄的《鲁镇传说》、“紫禁城”的《不见不散》、《背起爸爸上学》等影片都是以制片人制的方式来进行影片摄制运作的。

对电影制片人制,业内人士分析道:随着政府对电影投资比例下降,电影制作愈来愈面向市场,制片人制的推广势在必行。它对提高影片质量,确保影片顺利进入市场,起到积极有效的作用。但电影业市场化进程落后于电视,电影制片人制起步晚,推行难度高、风险大显而易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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